关于那片森林(短篇小说)

热度 11已有 286 次阅读2014-10-31 15:25 |个人分类:远山|系统分类: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 森林

      村上春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走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他也相信,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只不过有的情深缘浅,有的情浅缘深。分别的时间有长有短而已。不过,在一个人口量级超过一千万的都市,话可不好简单这么说,不小心迷失一个人,甭说邂逅,即使偶尔听到红尘中有关于她的隐约耳语,没准儿都得等上20年。就好比他面对眼前这个自称认识他的女人。概率不会大于百万分之一。因为她关乎自己的那片森林。
  在拥挤得就像沙丁鱼罐头的早高峰地铁环线,他将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座位,让给跟前儿一位拎着大包小包的中年妇女。一脸感激的她却凝视着他的脸突然高声喊起来:
   “我道是哪个活雷锋呢,没想到是您啊?!没错,真的是您啊!太神奇了!这太神奇了!得快20年了吧……”
  周围看书的、发呆的、戴着耳机玩儿手机的、站着打盹儿的都抬头或扭头望他。显然他们以为一个地铁奇遇结良缘的故事正在眼前儿发生着并展开来。
  《巴士奇遇结良缘》是一部曾经轰动的电影。那个浪漫的故事的现实意义在于,与其通过“摇一摇”、“陌陌”或者“漂流瓶”去寻求艳遇,不如珍惜每天坐地铁、搭公车的机会,比如给你眼前的美女让个座什么的。虚拟的奇迹不一定是靠谱的,真实的可人儿才是可人儿。
   “岁月不饶人啊!您还是一点没变,我可一脸萝卜丝儿了!”女人盯着他鬓角一缕白头发说,明显有些言不由衷。那张正在他眼前绽放开来的女人的笑脸,打从眉眼开始,慢慢地唤醒着他沉睡的记忆,瞬间一个冬妮娅的形象掠过他脑际。
   “您是琳子?她的闺蜜?没错,您就是琳子!”
  他在16岁那年陷入了初恋。初恋的对象不是琳子。琳子是初恋的闺蜜。闺蜜们往往是气质性格相去甚远甚至截然相左的女孩。特别当只有俩女孩互为闺蜜的时候。这是他在经历二恋、三恋后得出的结论,不一定科学,但铁定准确。琳子是当年他们班的文艺委员,常常喜欢打扮成东北大妞跳那种充满秧歌味儿的夸张的舞。而她属于沉静的类型。文静、安静而高贵。
  那是一些阳光灿烂的年代里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他的心里燃烧着激情,但那是指向明天和未来,而不是特定指向特定的女孩的激情。
  故事或许发轫于他接受她的入团志愿书时的第一次四目凝视,或许发轫于冬天,她穿着苏格兰呢子斗篷在高中那条林荫道上对他的第一个回眸。
  总之故事是怎样开始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某天的某一个时刻,她突然闯进了他的生活,虏去了他的心。
  那时,他是团支部的宣传委员,时常穿着妈妈厂子里师傅们经常穿的一身阔大的工装。在板报上激扬文字,在演讲中口若悬河的他唯独对自己身上的工装没有信心。作为工人的儿子,他不是嫌衣服寒碜,他没理由嫌弃那为自己遮风避雨并具有某种符号和标志意味的衣服。他是工人的儿子、无产阶级的后代、带着天生使命感的法定接班人的人选。如果命运中没有突变,他也终将身着一套合体的工装,以某个领域的劳动英雄的形象示人。没错,他感到膈应的仅仅是那套衣服不合体,对他来说的确太大了。
  他尤其在她面前没有信心。因为娇小玲珑的她随时衣着得体而高尚,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与雍容。他不确定这是否就是冬妮娅的气质,抑或是冬妮娅与丽达混合交织的气质。总之,他在她面前,保尔-柯察金般的手足无措。他一度认定她出身在主动把财产交给了国家的红色资本家的家庭,属于听着留声机或者是在钢琴伴奏下进早餐的天生的贵族那种。
  那个时代,贵族是一个贬义词。他当然不会用贵族去形容她,不过他无法不在她的高贵与优越面前感到压力。但同时也因为想象着她的父辈曾经毕恭毕敬地将自己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财产无偿地捐献国家,以获得体制和社会的稍微认可而感到些许的欣慰与放松。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他俩大致扯平了,更是他的自信心和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的力量源泉。他想他曾经是一个多么脆弱的家伙,这样的家伙与其叫做工人阶级的后代,不如被叫做异化了的工人阶级家庭出身的小布尔乔亚来得更贴切。
  那一期的板报上要摘登她的入团志愿书,他在课间找到她,未及开口脸先红。
   “我出身在一个革命干部的家庭,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成长……”
  她的志愿书上写道。原来她居然、竟然不是贵族!他想说,能不能说得具体一些,比如哪件事儿,哪个英雄人物的事迹触动了她,使她产生了入团动机。但他终于没说出口,因为她的目光暗示他,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状况。他低头一看!天啦,原来工装上衣居然扣错了一粒扣子!
  他的脸当即红成了关公。
  从这天以后,他开始注意仪容,尽可能让自己简朴的衣着不至于流于寒酸。他也常常在学校的林荫道远远地跟在她的后面,然后望见她步出校门,轻快地往左边走去,而他的家在校门右边。
  偶尔,她会回头对他莞尔一笑。他则尽量装出大大咧咧的样子,仿佛自己是不经意间发现了走在前面的她。
  高中的时光转瞬即逝。他顺利地考入了自己心仪的那所大学。看来,当他最终成为劳动英雄的时候无须穿工装了,很可能会穿一套劣质的藏青色西装,再扎一根猩红的领领带,其实还不如那套劳动布夹克式的工装呢。在毕业后的首次同学聚会上没见她的踪影,他有些失落。一打听,才知道她高考落榜,进入了黄河岸边一所中专性质的民警学校。他为她感到惋惜。经过辗转打听,终于获得她的通信地址,他战战兢兢地给她写去了第一封信。
  之后是漫长半个月的等待,终于,他收到了回信。是他熟悉的纤细、娟秀的字迹。信纸还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他在失去的平衡中努力寻找着那个微妙的支点。他们开始连绵地通信。写信、等待回信,并在等待回信的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密密麻麻地写日记。他的大学生活因而有了诗意。他并因此屡屡错过了近在眼前的可人儿们。就如当下不知道为眼前的美女稍微让个座位或者拎个行李,而整日价忙着于地铁中通过微信“摇一摇”寻觅公主的屌丝。
  在他们的书信中,黄土、黄河以及民警学校的枯燥生活都那么有滋有味。他们谈学习、生活,谈高中的陈年往事以及彼此熟悉的同学和老师,唯独不谈爱。她也在信中给他寄照片,但都是与战友们合影。照片中,她身穿白色的民警服,在中原的阳光中显得英姿飒爽。她一如既往地卓尔不群,不同凡响,不管她穿苏格兰呢斗篷还是民警制服。他开始隐约有些担心。这是爱吗?难道这就是初恋?他也知道,文字其实很多时候是靠不住的,他们真实的生活、他俩真实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恋可能并没有书信中描绘的那么美好。“因为有爱,我们美化了平淡的人生。”这句话当然不是情书里的句子。这是他在日记里对自己说的悄悄话。难道它暗示了什么?抑或说,其实他和她有时候甚至就是在无话找话?
  日子流逝着。他怀着一颗赤诚、热恋的心学习着、为班级和系里工作着,他有很多重要而紧迫的人生目标,在他向这些目标的进军中高扬着爱的旋律。
  他们通信、互寄照片。辅导员说者无心的一句空洞表扬,她偶尔一次的20米开外**射击正中靶心,都会成为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有时,简直就是废话连篇。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对这段初恋的不踏实感其实正来自他们这种不着边际的通信。
  爱其实无须太多语言,有时就是一个无言的注视,手指划过手心的一段漫无目的的探索。爱其实更需要直截了当地向对方表述:我爱你!我的人生里不能没有你!没有你,天不会塌地不会陷,但我的生命已经了无生趣!这是他想对她说的。
  但他终于没说。
  当他对这种无休无止隔靴搔痒的通信越来越感觉难以忍受。她终于单方面终止了他的这种负累。原因是他没有按照她的请求回寄她来信的邮票,因为她集邮。
  这理由让他感到太匪夷所思了!
  他那天平生第一次到小卖部买了盒“大重九”牌香烟,来到本校校园恋人的聚集地“快活林”,一口气抽完了半盒香烟,然后将香烟与火柴赠送给找他对火的一位同学,骑车跑回寝室,一头扑倒在自己的铺位上,这时他感到了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恶心,原来不止烈酒会让人迷醉,香烟也能让人醉到不能动弹。但在他醒着的意识中,他宁愿相信这正是爱的感觉。
  他本能地排斥这种感觉。以至于以后的时光中,每每有人言及爱,他都会记起初次醉烟的感觉。
  她先于他结束学业回到了这座城市并主动给他寄来一张言简意赅的便条,邀请他去她家做客。
  他预备着一次浪漫的求婚。
  他终于见到了她家的那幢俄式小楼。才发现原来她就住在离他们高中学校三站路不到的那个人们称之为红军楼的显赫的的小院里。敢情她还真的是贵族,而且是红色的。红色并无须把财产捐给国家那种。
  与那幢小楼相比,他家的工房的确是太小太寒碜了。没有贫富差距的社会,小楼和工房的距离还是有的,就如同苏格兰呢斗篷与劳动布工装的分别。
  开门的是一位陌生、沉默的青年。他默默地为他开了门,默默地飞快地离开去了厨房。
  他穿过那幢俄式小楼的前厅,经过保姆房、路过厨房,看见开门的青年正系着围裙跟保姆一块儿忙碌着。
  然后,他穿过长长的光线有些暗淡的走廊,来到她充满空旷之美的房间,感到这个房间几乎是父母的与自己的房间面积的总和。其实,比它们的总和还要大。房间里有他在信纸上嗅到过的淡淡的馨香。
  正在等他的她化了淡妆,婉约而隆重。
  他迅速在心里构思着求婚的场面:自己单腿下跪,轻吻那双能在20米开外将**命中靶心的小手?
  他突然觉得,那场面让自己觉得别扭和滑稽。
   “ 刚才为你开门的,是我远房的表兄。”她轻轻地说。
   “我不在的这些年,他一直帮助照顾我的父母……”
   这时,旁边的房间里传来陕北口音的老太太的问话声:“闺女,家里来客人了?请客人跟咱们一块吃饭吧——”
   “哎,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上家看咱们呢——”闺女答。
  他张口预备说点什么,突然却沉默了。
  见他开始穿外套,她起身要挽留他,并想继续对他说点什么。
  他将食指放到嘴唇,轻轻嘘了一声。然后,他起身穿过长长的走廊,路过厨房、经过保姆房,走过前厅,拉开门,走进了户外的阳光中。
  初恋的失败,让他无心再涉爱河,他在这段时间中,完成了自己的大学、研究生的学业并在苏联现、当代文学的研究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他保尔-柯察金般地跟一位女工结了婚。这段没有孩子的婚姻延续了7年。然后他开始了青灯孤影中的研究、飞去飞来的讲学,以及与流离失所的孩子和小动物们的相处。偶尔他也会翻看昔日的旧情书。因为集邮,他迷失了他的初恋。这是多么荒诞不经的理由!属于他的那片森林在哪呢?
  琳子依然没有改掉少女时代快人快语、大大咧咧的毛病。在他报出自己的目的站点的当下,再次惊呼起来:
   “呀,瞧我这直觉!我就估摸您也是在这里换乘!”
  周围的人们会心地笑了,为了这两个中年男女的久别重逢。他甚至相信,有的少男少女没准儿会将这个路遇写进微博或者当天的博客里。题目或者就叫野百合也有春天。
  这是一个带下沉式广场和巨大公益停车场的地铁枢纽站。他每天在这里下车,从停车场开车去研究所。他本来无须坐班,但很多社会工作、公益项目需要在办公室处理。这样的生活低碳而环保,他已经保持了数年。
   他与琳子找了间星巴克咖啡馆坐下。老同学多年不见的生疏感正在慢慢消减。
   琳子望着他隐约可见的几缕白发,生出了不少感慨。
   “您也还是见老了。刚才在车厢中摇摇晃晃没有看得仔细。”
   “可不,我已经老了。不过,您还跟当年跳东北大秧歌儿一样神气。”
   “咳,我就甭提了!这不,毕业没几年就跟当时咱班追我追得最紧的二愣子结了婚。那小子没几年就跟邻班的花花,对了,那个妖精你也认识,三班的,说做生意。做着做着就双宿双飞跑得没影儿了。这不后来人又给介绍了个港商,可惜老头子也是命不好,结婚没几年就得肝癌走啦。人说那是喝酒应酬给害的,他的肝脏都给喝成石头啦!好在老头子给我留下了一笔遗产,好歹我把我家栓子拉扯大,去年送去美国了……”
  他啜饮了一小口咖啡,正准备对一个女人的前半生发表一些唏嘘感慨,就听琳子又说了:
   “看我这人儿,就爱絮絮叨叨,过去二愣子和那死老头子都说我来着呢。看看,光顾着说我了!啧啧,你们原来是多般配的一对儿啊!咋说掰就掰了?同学们都这么说,这么看呢,您知道吗?”琳子说。
   然后琳子问他知道她的近况吗。他坦言那次分手以后再无任何联系,是真正的,完全彻底的失联。
   “但我相信,也希望她是幸福的。咱们班,她比谁都更有理由获得幸福。”他说。
   “看来你们都深爱着对方呐。”琳子说。
  他不解。琳子告诉他,他离开不到仨月,她同那“表兄”结了婚,那其实不是什么表兄,而是家里嫂子给介绍的男友,说是出身劳动人民家庭的厚道孩子。她不乐意,说自己早有心上人儿,只是暂时闹着别扭呢。嫂子忒不地道,原来那个“表兄”是嫂子小姐妹的孩子,嫂子给介绍对象是有私心的。然后嫂子硬拽上老爷子、老太太做了很多工作呢,说恋爱可以浪漫,但结婚那可是实实在在过日子啊,来不得虚的。
   结果结婚没半年,她突发类风湿关节炎,起病很快。那厚道人家的孩子突然变得不厚道,翻脸说她嫂子骗他,楞把一病人嫁给了他,死活离婚走了人。遭此打击,她病情加剧,很快便几近瘫痪了……
   “嫂子虽然不地道,但我向毛主席保证,嫂子没骗他。那类风湿起病前谁知道啊?她原来跟我们在一块儿不是好好的吗?谁说她有病啊?”
  听到这里他流了泪。所有的期望与失望,所有的等待与失落,所有的忠贞与背叛。他希望自己此刻能做些什么,他一定要做些什么!
  他弹簧一样跳起来,冲向下沉式广场的停车场。
  当他迅速发动汽车,隔着车窗,他听见琳子在喊:“你俩啊就是把自己藏得太深!”
   “她说她爱的人一直是你,只有你——”
  
  
2014.9.21.定稿于成都浣花溪畔风-叶舞
 

 
 
 
 
 
 
 
 
 
 
 

 
1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lianxiu 2014-10-31 18:28
相信缘分,爱需要缘分!
回复 千语小妖 2014-11-1 00:23
改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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