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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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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传播

发表于 2012-4-28 11:07:34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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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传播
刘晓民(137)
本文为《我与中国》第五章:
现在有些领导,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为了掩饰他们的专     制独     裁,口口声声要下面提建议。读者们必须弄清这个建议的含义,不要以为这个建议,是书店里的词典上的建议。他们是另有不公之于众的私人词典的。我这几个月传播《成长》的经过可以证明。
《成长》,是真正的提建议,但08年6月23日,我却收到了《成长》的退稿信。换成另一个人,说不定立时(奥运会前)将《成长》传播了,但我仍按原来(《成长》结尾、《<成长>续》结尾)说的,在奥运会以后传播。我知道《成长》是能随时公开的,因为《成长》是为民为国;但官方不这么认为,《成长》被退稿便是证明之一。谁是谁非呢?《成长》在奥运会前公开,万一不妥呢?所以我在奥运会以后才传播《成长》。
《<成长>续》原本是在《成长》传播以后才传出的,因心忧地震灾区生命因发觉国家正在实行错误的粮食政策,我便在08年6月18日,将《<成长>续》提前寄与中   央喉舌。
我在《<成长>续》中曾说只求《成长》对社会的益大于它对社会的弊。从这个立场出发,我在《成长》与《<成长>续》的传播方式上,采用的是缓慢传播的方式。从正式开始传播《成长》到此时(09年7月19日)写这篇文章为止,我一直是采用刊一天便停二天的传播方式。也就是说,这二天在网上发了文章,必定停下来观察四天。所以这几个月在网上发稿,典型的呈周期性。
我在《<成长>续》中曾说:一件事一个人虽然能客观地从三方面去看,但归根结底,还是那个人的主观认为,是不一定正确的。 所以万一有一个网友能用几段话驳倒我(说出传播《成长》的害处与不能传播的理由而让我驳不倒这“害处”与“理由”),我就只能停止《成长》的传播。所以只要你有理,要制止《成长》的传播,是非常容易的事。可惜现在的这个领导,从来不讲理,一直是使用强权与暴力,一直是把论坛当作是他的而不是管理员版主网友们的一言坛。
我曾用邮箱传播《成长》,也是周期性的传,二三个月一次。到此时,已传过二次(第二次包含了第一次的文章)。传的是大陆港澳台的报刊杂志邮箱,二次共传了五六百家。外国的报刊、杂志、大学……邮箱,试探性的传了几家。这几家里,涉及到政治的文章,一篇也未寄。
现在有些领导,他们不要《成长》;有些网站也不要《成长》。不仅不要,还要把这萌芽抹杀。现在才刚开头,正是抹杀的良机啊!一旦这开头延续下去,《成长》传得家喻户晓,这良机岂不丧失了?以前在报刊杂志上看到领导们要下面提建议,电视里官们的喉舌也是这样说,这几个月接触网络,网络上官们的喉舌也是这样说……都口口声声要提建议,可刘晓民提建议的文章,每一篇都是一直遭到抵制!我知道答案,但是要问,我这些不会亡国又有益于国民的文章,为什么要这样疯狂的打杀呢?
去年我在刊发《成长》以前,在网上搜索成长,只有十几处;几个月后,搜索成长,相关网页猛增到五千五百多万处。然而在能翻查的76页(七百多处)网页里,找我的《成长》,一处也找不到;找长篇成长、成长节选、成长第一部、成长续……也是一处也找不到——但别人一句话里的成长二个字都能找到——这个领导实在是太伟大了!束缚《成长》花的力气令刘晓民惊叹不已!于是我不得不将《成长》改为《成长免费稿》,便于读者搜索。如果这领导也制造出许多《成长免费稿》的话,我就又将《成长免费稿》改为《成长免费稿刘晓民著》。
《成长》上篇完稿于2005年,到现在,虽有这么多的杂志出版报社网站知道了,但还是消灭的对象,可见《成长》之类的文章,是不在繁荣之例的。只是,这个领导要繁荣什么样的文学呢?全都是歌功颂德的么?
只要你高唱颂歌,领导们就高兴。近二十年来我看见的所有征文,千篇一律的都是要歌功颂德。领导们从不要下面挑蔽指缺。似乎他们都是圣人,从未犯过错误也从不会犯错误似的。所以,他们说的建议,其实是个幌子,是利用你把你当工具,维护他们的统治。
一个歌星在台上唱二首歌,可以得几十万元;一个文人,刘晓民,为民为国,在困厄之中,发表文章,却连连受挫。所以我建议大家都去高声歌唱。
我在《成长》中把问题指出来,你们采纳、实行,并在电视里报道出来;然而我刊发《成长》,却一直遭到封杀。封建社会,有不少“将军白发,不敢言功”的事,到毛    泽   东的时候,仍是如此,许多元帅将军,非但不能言功,还要将功劳改小才安全。当然我不是将军,只是打个比方。但二者的本质是一样的。
观历史,我似乎应该识趣,仍象第一次寄稿中   央之后那样紧闭嘴巴(从2003年到2008年3月30日),不将寄稿的事(以及人名地址)向任何杂志报刊网络哼一声。但我还是传播了《成长》、作者简介、《三次寄稿中   央》……因为我个人虽然能理解这些领导对我的打击报复,但领导的权威不可触犯一切功劳都是领导的这些潜规则必须要打破。历代被杀掉的功臣,建国后死的元帅将军文人……这些潜规则害人太多了!任何有良心的人,都要打破这些潜规则。
2009年7月20日
作者简介: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   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王蒙、阿成、光明日报报社社长、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社长、中国作协主席、社科文研究所长、湖南省作协主席、苏童、肖克凡、林希等人,由他们将信转寄中   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   央[中   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   央手里。中   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裸    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  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  污贿  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  污腐  败已经泛滥成灾。2008年刑事案件审结数为768130件)。本人为民为国,中   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成长》免费稿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成长>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   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    自   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   央委员……的公开信》(原稿)。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     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十几年来一直是耗费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个人大代表该做的事。本人开书店力图文学繁荣,支撑一个不赢利的书店近十年,书店倒闭后又在网上发表《狂人日记》续、《志仁的婚事》(节选)、得失、反差、《成长》第四部、文学作品的推广与功用、三次寄稿中   央、论坛上的不合理现象、正义的声音11篇、写给管理员版主网友们、丧事与迷信2、房价与经济危机、《书碟目录1》续、由上传裸  体画所想到的、显示器9、病(二)、民工37……


刘晓民
 楼主|
刘晓民 发表于 2012-6-23 08:26:17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
“讲个小故事,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天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结婚是先谈恋爱的,理发店是只管理发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拍电影是不需要陪导演睡觉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钱是要还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确的,学校是不图挣钱的,白痴是不能当教授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结婚了是不能泡MM的,买东西是要付钱的……”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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