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惴惴游丽江(二)

热度 14已有 268 次阅读2014-12-18 17:12 |个人分类:太阳花开的地方|系统分类:散文随笔| 丽江

      这两天成都天高云淡,阳光明媚,气温却是相当地低。最低温度逼近0°C,最高温度10-11°C的成都于是有了北方的干冷,风也是相当的凛冽。气象专家说,这种气候的成因主要缘于近日四川盆地云层高且薄,阳光因而能够透射进来;也正因为云层高,晚间热量容易蒸发、散失,所以最低温度能到0°C以下。
      通常,不分春夏秋冬,成都在经历一两个艳阳天以后,一定是阴雨天,这几日例外。
      从天气播报看,地处云贵高原的云南的一些景区前些日子也正在经历相似的天气过程,只是更极端。所以中央气象台说,云南大部处于气象干旱中。不过近日那里下了雨量不大的小雨,至这两天,雨已经停了,气象干旱状态依然没解除。从游客的角度看,这几日,正是出游季。
      今天,18日,离Y和我的昆明-大理-丽江游还有两天。四川国旅的营销人员小周如约短信发来了《辉煌假期出团通知书》。果然,我们20日成都往昆明,25日昆明往成都的航班都属于标准的“红眼航班”,起飞时间都在晚上10点以后。旅游协议和旅游线路介绍中,旅行社明示了这样的航班是不提供餐饮的。《出团通知书》并告知,因游客自身的原因延误了航班,或者航班延误乃至调整、取消,游客责任自负。我对航班取消,要游客自负责任持保留态度。别的倒也都能理解。由此可见,在亚航上发生的游客因为索要泡面的开水所引发的冲突,责任的确在游客一方。
      近日,关于旅游纠纷仍然是公众热点话题,前天晚上CCTV新闻1+1,白岩松还专门做了一期节目。我本来以为央视做这样的节目,应该历数近期的数起旅游纠纷,从游客、景区景点、旅行社、航空公司的方方面面做一个辨证和解析。不想基本是从亚航纠纷谈到所谓“中国游客”素质的问题。Y看了以后有些失望,觉得虽然不能说立论偏颇,但至少是不全面的。
      “他们至少应该凤凰卫视般谈谈丽江黑导游坑游客,马场工作人员群起而攻,打伤游客的问题。”Y说。
      刚好,昨天在由重庆飞往香港的航班上,又发生了前座两位女游客嫌后座孩子吵,后座抱怨前座放低座位,影响了自己活动,终至双方由吵闹而大打出手,差点导致航班返航的问题。
      我不想纠缠这些问题的细节,但还是认为Y的观点很有道理。旅游其实是游客、旅行社、景区景点和交通承运商的协调共振和互动。固然当下“中国游客”口碑不好,但旅游过程中出了问题,而且是接二连三出问题,公众舆论、国家电视台是不好就事论事,老揪着游客一方说事儿的。因为就整个旅游过程而言,作为消费者的游客一方毕竟处于弱势。提高游客的自身素质,是解决旅游投诉和旅游纠纷中的重要话题,但不是全部话题,甚至也不是核心话题。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强调依法依规管理和规范国内游和出境游,才是管好旅游市场,化解纠纷,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利益的核心关注点。不知我这样理解,大伙以为然否?
      在做出行准备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状况。我的新闻记者证正处换证期间,原来的记者证交上去了,新的证件还没有核发下来。催问了单位,说新证估计得新年以后才能拿到。也就是说,这次与Y出游,居民身份证是我俩必须也可以带的唯一身份证明。这当然不只是,甚至主要不是在此行中,我将不能按规定享受景区景点的免票或折扣票价优惠待遇,更重要的是,我将暂时丧失一个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所谓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其实是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一般而论,所有公民在涉及公众及自身权益的问题上,其实都有采访权的。特别在自媒体时代,人人手边有只麦克风和摄影机、摄像机,人人都是事实上的新闻记者。人们每天经由博客、微博、微信、QQ,不只是在社交和彼此进行信息交互,很多时候也是在进行新闻报道。但狭义地理解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其实是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中,经过国家核准资格和资质的新闻记者,有代表公众依法依规进行采访的权利。一般意义上,公众人物或涉及公众利益的人物、机构也有依法依规接受新闻记者采访的义务。也就是说,相关人物或机构可以以“无可奉告”之类的说辞,直接拒绝公民个人的访问,但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一般还是不好婉拒新闻记者的采访的。但因为我国依法治国刚刚提上议事日程,新闻和大众传播的立法依然任重而道远。所谓的采访权更多地是按有关规定办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所以所谓采访权也是相对而言的。譬如在美国,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则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该法条的大意是,立法机关不得制定任何妨害采访权报道权的条款,因为那样有违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定。但美国新闻记者须受美国刑法关于诽谤罪和伪证罪的法条的制约。
      不过我认为,暂时失去采访权,其实于Y跟我的这次出行反而是好事儿。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个人出行,没有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更有利于我完完全全以一个普通游客的身份客观中立地观察我看见的、听见的和经历的一切。新闻报道中的所谓“个人经历报道”的标准定义,貌似就是报道者楔入事件,以客观中立的态度报道自己经历的一切和自己的切身感受。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报道中,记者将不只是旁观者,他本来也是经历者。他主要报道的,正好是自己亲历的。这种报道立场,似乎本来就跟我的博客写作风格天然契合。
      世界上有一些职业是不分上班下班、休假还是在岗的,新闻记者属于其中之一。身在其中,是无所谓乐意不乐意,喜欢不喜欢的。“新闻发生了,我们在路上。”这是中国新闻记者爱说的一句话,也是这个职业及从业者生态和心态的真实写照
                                             2014.12.18.于成都浣花溪畔风-叶舞


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回复 lijichun118 2014-12-19 10:44
更加地深入生活,去发挥自已的才气。
回复 千语小妖 2014-12-19 10:51
考虑明年冬天去成都走一圈,火锅火锅吃起来~~~ps:好想吃米布饵块泡露打哦!
回复 碧海云天 2014-12-22 20:46
我最喜欢吃过桥米线.每回去.都去昆明金碧桥.好味道.
回复 乞颜若风 2015-1-13 15:02
lijichun118: 更加地深入生活,去发挥自已的才气。
因为在路上,没来得及及时回老师。抱歉先!这一行可见识了不少当下旅游的问题。老师有兴趣的话,且听我慢慢汇报~~~
回复 乞颜若风 2015-1-13 15:05
千语小妖: 考虑明年冬天去成都走一圈,火锅火锅吃起来~~~ps:好想吃米布饵块泡露打哦!
妖妖,来了成都别忘了叫我一声~~~一顿或N顿正宗的重庆火锅,就当俺尽地主之谊,何如?
回复 乞颜若风 2015-1-13 15:06
碧海云天: 我最喜欢吃过桥米线.每回去.都去昆明金碧桥.好味道.
正宗的过桥米线已经品尝了。确实正宗、地道!但尽然忘了看是否昆明金碧桥,马虎呀,粗心呀~~~
回复 千语小妖 2015-1-14 00:07
乞颜若风: 妖妖,来了成都别忘了叫我一声~~~一顿或N顿正宗的重庆火锅,就当俺尽地主之谊,何如?
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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