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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岁那年陷入了恋爱。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年代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空气中飘散着豆浆油条的气息,回荡着《青春啊青春》的旋律。
故事或许发轫于他接受她的入团志愿书时的第一次四目凝视,或许发轫于冬天她穿着苏格兰呢子斗篷在高中那条林荫道上对他的第一个回眸。
总之故事是怎样开始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某天的某一个时刻,一个少女突然撞进了他的生活,虏去了他的心。
那时,他是团支部的宣传委员,时常穿着妈妈厂子里师傅们经常穿的一身阔大的工装。在板报上激扬文字,在演讲中口若悬河的他唯独对自己身上的工装没有信心,不是嫌衣服寒碜,而是那衣服对他来说的确太大了。他尤其在她面前没有信心。因为娇小玲珑的她随时衣着得体而高尚,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他不确定这是否就是冬妮娅的气质,抑或是冬妮娅与丽达混合交织的气质。总之,他在她面前,保尔-柯察金般的手足无措。
那个时代,贵族是一个贬义词。他当然不会用贵族去形容她,但他无法不在她的高贵与优越面前感到压力。
那一期的板报上要摘登她的入团志愿书,他在课间找到她,未及开口脸先红。
“我出身在一个革命干部的家庭,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成长……”
她的志愿书上写道。他想说,能不能说的具体一些,比如哪件事儿,哪个英雄人物的事迹触动了她,使她产生了入团动机。但他终于没说出口,因为她的目光暗示他,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状况。他低头一看!天啦,原来工装上衣居然扣错了一粒扣子!
他的脸当即红成了关公。
从这天以后,他开始注意仪容,尽可能让自己简朴的衣着不至于流于寒酸。他也常常在学校的林荫道远远地跟在她的后面,然后望见她步出校门,轻快地往左边走去,而他的家在校门右边。
偶尔,她会回头对他莞尔一笑。他则尽量装出大大咧咧的样子,仿佛自己是不经意间发现了走在前面的她。
高中的时光转瞬即逝。他顺利地考入了自己心仪的那所大学的中文系。在毕业后的首次同学聚会上没见她的踪影,他有些失落。一打听,才知道她高考落榜,进入了黄河岸边一所中专性质的民警学校。他为她感到惋惜。经过辗转打听,终于获得她的通信地址,他战战兢兢地给她写去了第一封信。
之后是漫长半个月的等待,终于,他收到了回信。是他熟悉的纤细、娟秀的字迹。信纸还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他在失去的平衡中努力寻找着那个微妙的支点。他们开始连绵地通信。写信、等待回信,并在等待回信的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密密麻麻地写日记。他的大学生活因而有了诗意。
在他们的书信中,黄土、黄河以及民警学校的枯燥生活都那么有滋有味。他们谈学习、生活,谈高中的陈年往事以及彼此熟悉的同学和老师,唯独不谈爱。他开始隐约有些担心。这是爱吗?难道这就是初恋?他也知道,真实的生活、他们双方真实的情况可能并没有书信中描绘的那么美好。“因为有爱,我们美化了平淡的人生。”这句话当然不是情书里的句子。这是他在日记里对自己说的悄悄话。难道它暗示了什么?抑或说,其实他和她有时候甚至就是在无话找话?
日子流逝着。他怀着一颗赤诚、热恋的心学习着、为班级和系里工作着,他有很多重要而紧迫的人生目标,在他向这些目标的进军中高扬着爱的旋律。
他们通信、互寄照片。辅导员说者无心的一句空洞表扬,女友偶尔一次的 25米开外手*枪射击正中靶心,都会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有时,简直就是废话连篇。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对这段初恋的不踏实感其实正来自他们这种不着边际的通信。
爱其实无须太多语言,有时就是一个无言的注视,手指划过手心的一段漫无目的的探索。爱其实更需要直截了当地向对方表述:我爱你!我的人生里不能没有你!没有你,天不会塌地不会陷,但我的生命已经了无生趣!这是他想对她说的。
但他终于没说。
当他对这种无休无止隔靴搔痒的通信越来越感觉难以忍受。她终于单方面终止了他的这种负累。原因是他没有按照她的请求回寄她来信的邮票,因为她集邮。
这理由让他感到太匪夷所思了!
他那天平生第一次到小卖部买了盒“大重九”牌香烟,来到本校校园恋人的聚集地“快活林”,一口气抽完了半盒香烟,然后将香烟与火柴赠送给找他对火的一位同学,骑车跑回寝室,一头扑倒在自己的铺位上,这时他感到了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恶心,原来不止烈酒会让人迷醉,香烟也能让人醉到不能动弹。但在他醒着的意识中,他宁愿相信这正是爱的感觉。
他本能地排斥这种感觉。以至于以后的时光中,每每有人言及爱,他都会记起初次醉烟的感觉。
她先于他结束学业回到了这座城市并主动给他寄来一封言简意赅的信,邀请他去她家做客。
他预备着一次浪漫的求婚。
他终于见到了她家的那幢俄式小楼。才发现却原来她就住在离他们高中念的那所学校三站路不到的那个显赫的大院里的小院——红军楼里,敢情她真的出身红色贵族!
与那幢小楼相比,他家的工房的确是太小太寒碜了。
开门的是一位陌生、沉默的青年。他默默地为他开了门,默默地飞快地离开去了厨房。
他穿过那幢俄式小楼的前厅,路过保姆房、路过厨房,看见开门的青年正系着围裙跟保姆一块儿忙碌着。
然后,他穿过长长的光线有些暗淡的走廊,来到她充满空旷之美的房间。房间里有他在信纸上嗅到过的淡淡的馨香。
正在等他的她化了淡妆,婉约而隆重。
他迅速在心里构思着求婚的场面:自己单腿下跪,轻吻那双能在25米开外将手*枪命中靶心的小手?
他突然觉得,那场面让自己觉得别扭和滑稽。
“ 刚才为你开门的,是我远房的表兄。”她轻轻地说。
“我不在的这些年,他一直帮助照顾我的父母……”
这时,旁边的房间里传来陕北口音的老太太的问话声:“闺女,家里来客人了?请客人跟咱们一块吃饭吧——”
“哎,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上家看咱们呢——”闺女答。
他张口预备说点什么,突然却沉默了。
见他开始穿外套,她起身要挽留他,并想继续对他说点什么。
他将食指放到嘴唇,轻轻嘘了一声。然后,他起身穿过长长的走廊,经过厨房、保姆房,走过前厅,拉开门,走进了户外的阳光中。
初恋的失败,让他无心再涉爱河,他在这段时间中,完成了自己的大学、研究生的学业并在苏联现、当代文学的研究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他保尔-柯察金般地跟一位女工结了婚。这段没有孩子的婚姻延续了7年。离婚后他选择了单身。
这天,她的闺蜜小雪突然路遇他,俩人找了间咖啡馆坐下。多年不见,大家都已经生疏了不少。
小雪望着他隐约可见的几缕白发,生出了不少感慨。
“啧啧,你们原来是多般配的一对啊!同学们都这么说,这么看呢……”小雪说。
然后她问他知道她的近况吗?他直言那次分手以后再无任何联系。
“看来你们都深爱着对方呐。”小雪说。
他不解。小雪告诉他,他离开不到仨月,她同那“表兄”结了婚,那其实不是什么表兄,而是家里嫂子给介绍的男友,说是出身劳动人民家庭的厚道孩子。她不乐意,说自己早有心仪的对象。嫂子还拉上老爷子、老太太做了很多工作呢,说恋爱可以浪漫,但结婚那可是实实在在过日子啊,来不得虚的。
结果结婚没半年,她突发类风湿关节炎,起病很快。那厚道人家的孩子突然变得不厚道,翻脸说她嫂子骗他,楞把一病人嫁给了他,死活离婚走了人。遭此打击,她病情加剧,很快便几近瘫痪了……
他听到这里流了泪。所有的期望与失望,所有的等待与失落,所有的忠贞与背叛……他希望自己此刻能做些什么,他一定要做些什么!
他弹簧一样跳起来,冲向马路对过的停车场。
当他迅速发动汽车,隔着车窗,他听见小雪在喊:“你俩就是把自己藏得太深!
她说她爱的人一直是你,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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