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酒

热度 5已有 312 次阅读2011-10-25 07:40 |系统分类:散文随笔| 爱情, 终身大事, 两情相悦, 陌生女人

我的生活圈子小,离婚五年后我有了电脑,便把寻偶的目光投向了网络。网络不仅是个大世界,而且十分热烙,陌生人一见面就熟,你想找谁就可以找到谁,完全?有现实中的种种局限,在网络里也最容易擦出爱情的火花。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从小心目中的恋人不是月宫里的嫦娥,就是画面上的美人。原来的老婆本来就不喜欢,所以,一等到女儿成年就分了手。我成为快活的单身汉,还是在拥有了电脑之后。

我凡事喜欢亲历亲为,何况择偶是终身大事呢。我的前老婆就是别人介绍的,就象,饥饿的人,饿的吞?口水时,突然一旁塞给你一个饼,当你胡乱吃下后该付钱时才有了悔意。这个比喻也许不恰当,但却真实反映出,两性婚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爱情是两情相悦,它是等不来的,只有主动去找。我这人生性腼腆,现实中,要我涎着脸跟陌生女人说话我办不到。但在网络上我却象变了个人,沉默寡言的我变的特能侃,是网络开发出了我身上的这种潜质。网络还是网民们充分展现自已的大舞台,我喜欢文字,也喜欢结识舞文弄墨的女性。

不消说,我这种“结识”带有浓厚的个人目的。网络中的才女是受人青睐的,如果长的又靓,那简直“才貌双馨”了,成为网络上的“公主”级人物。也许是她散发出的香气浓郁而又特别,我就“盯”上了这么一个外婆级的“大公主”。

她在X县,距我有二百公里的距离。她的QQ空间清雅如一间闺房,那些散发着馨香的心情文字透出淡淡的幽怨。能读懂它的当然不只我,但我却有十二分的执着。她象个空中飘忽的仙女,一会在A地一会在B地,文字风格一会?扬一会委婉。甚至身份也变的扑溯迷离……她似乎带着神秘的色彩,好奇心强的我就象猎鹰追逐若隐若现的山兔。

她终于被我“逮”着了,现身在我面前的却是令人称奇的双胞胎姐妹。原来,在我眼前飘忽的是两个异地而居的酷似人影。她是姐,小巧玲珑的身段,嵌进了我小区附近,广埸上的那尊花岗石的镂空人影碑,她走后,将她的身影留在了广埸,成为对我永久的守候。

当一个女人答应你进她的家门,那就有了与你“执手”的心愿。九月初十是她的生日,我带去的生日礼物,是一瓶价?昂贵的张裕红葡萄酒。我是个节俭的人,但为了她,特地奢侈一把。

我?有去过她那个地方,此刻,我乘车走在高速公路上,就象射出的一支急速飞驰的丘比特箭,公车已达到每小时八十码的极限,司机的方向盘不时传出“你巳超速”的声音警示,明显感觉汽车的四轮已经飞起来,可我仍然嫌它慢,心想,公车两胁生出一对翅膀多好。

这么老远的赶来祝寿,我曾设想在她的生日宴上燃起一对红烛,把气氛喧染的更加浪漫,可她说平常心对待最好。但菜品可以略为丰富一点,除了几个?素,还有一?蹄花莲藕汤。就我和她对酌,?有别的客人。

她是寿星,今天格外兴奋的脸色发红,灯光下显的越发妩媚动人。打开瓶塞,斟上酒,我们都?有喝过这么好的红酒,琥珀色的酒液在杯里荡漾,散发出淡淡的诱人果香,她酒杯在手,嘴角含笑,眼波流转,顾盼生辉,今天该醉的是我。我们同时举杯,她柔声说句“干”。

我脑海里突然想到“葡萄美酒夜光杯”的名句,那下半句早巳穿越时空,由战埸转为情埸,诗的内容就该变为“欲饮琼浆媚眼催”,她一仰脖干了,拿笑眼瞧着我。我惊慕她的豪爽,也佩服她的酒力。但我却不敢干杯,因为我平时不沾酒。

好在她也不勉强我,自顾自的又斟上??一杯,还?等我举杯示意,她又一仰脖,一饮而尽。当她打算干第四杯时,被我劝阻,让她吃点菜,喝点汤,我知道饿肚子喝酒易醉。她说话开始含混不清:我今天…高兴,…高…兴…让我…喝…

这时,她已经感到头重脚轻了,话一说完,身子就控制不住直往后倾,象一面墙似的倒在了床上。我见她闭上双眼,忙起身把她抱进里屋她的床上,脱去衣服鞋袜,掩上铺盖刚睡一会。她去上了一趟厕所回来,一进被窝,突然打起干嗝,她怕弄脏床,用力撑起半个身子,将头侧向一边,我扶着她的肩,随着“哇”的一声,嘴一张,胃里的东西就呕了出来,接着又呕了几下,顿时,床头的地面出现一团酽稠的秽物,散发出浓烈的酒味。我端来热水让她嗽口,然后扶她睡下。

我在外屋收拾杯碟碗筷,里屋竟传出柔细的歌声,听歌词是《冲动的惩罚》,她怎么啦?我忙进屋一看究竟。原耒她经这一呕,似乎酒醒了一半,但脑袋发胀,四肢无力,便闭着眼睛?起了歌。听她后来说,这首歌是她和前男友分手时在歌厅唱的。唱完歌,她又操着怪怪的“川普”腔调,自说自话地述说她与前男友那段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

她述说的声音渐渐变细变小,直至嘴唇不再?动。我见她沉沉睡去,找来两个塑袋,一个套在手上,一个装那一滩秽物。这胃物呈暗红色,粘乎乎象稀释发酵的面团,散发出令人恶心的酒臭。我以前只在街头见过酒鬼的呕吐物,便远远的捂着鼻子避开。如今为了心上人,亲手清理它,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突然联想到明代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里的一个类似情节,我象做了一回主人公秦重。我读这篇古典小说时很小,其它内容忘了,独独记得秦重夜里用自已的衣衫兜住女子呕吐物的一节印象深刻。

她一觉醒来问我,她是不是醉酒了?记得还呕吐了一地,可是地面却干干净净,了无痕迹。我说已经打扫了,她欠意一笑,我打趣说,你还唱了酒歌呢,她说,是吗?全然不记得了。又说,她这辈子还?有这么醉过,是第一次出这种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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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白花蛇 2011-10-25 23:42
阅!
回复 熊罴大岭 2011-10-30 10:58
恭喜了,未曾入口心先醉,满怀激情饮一回。
回复 一休翁 2011-11-13 08:57
白花蛇: 阅!
谢了
回复 一休翁 2011-11-13 08:58
熊罴大岭: 恭喜了,未曾入口心先醉,满怀激情饮一回。
醉过之后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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