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我独行——兴化记忆之五

热度 3已有 74 次阅读2017-11-8 12:30 |个人分类:回忆散文|系统分类:散文随笔

  我们高中会考的时候,班主任要求每个学生交200元食宿费。由学校来统一安排学生在兴化的食宿。
  
  我平时就跟班主任关系不合,也从来不相信学校的安排。我不交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我们班还有其他两位同学也没有听班主任的。
  
  我们自己乘车到兴化,然后在四牌楼东边的一个小旅馆里登记住宿。每人每晚7元。住了三晚,每人花21元住宿费。
  
  第一天晚上,我们就在那旅馆楼上的一个饭店吃的。每人点了一个菜,一碗饭。那饭实在太少了,只有一小口。有个同学要点一个汤。等汤端上来一看,四根菠菜,都没有切开,也没有熟,收费4元。
  
  第二天早上,我们到饭店里面吃包子。包子5毛钱一个。我们每人吃四个包子,喝茶。中午我们到路边的小饭店吃的。10元,饭很多,菜也很多,根本吃不完。
  
  我们每天开支30元左右。三天不到100元。自己还余下100元。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
  
  其他同学遇到我们之后,一交流感觉很后悔。说听老师安排的,有些人住在楚水宾馆,有些人住在很破旧的旅店里——宾馆房间不够。
  
  吃饭,根本见不到肉,豆腐都算一个菜。但是他们发现老师们伙食很好。还看到几个老师在偷偷分钱。于是有些学生开始闹事。
  
  最后大家都不吃饭,敲桌子,敲碟子,敲碗,敲盆子。一个学个,场面非常火爆。好多桌很差的伙食都留在那里,没人吃。
  
  这是我听说的啊,没有亲眼看见。按道理,学校是要处分带头闹事的学生的,最后好像没听说谁受到处分了,因为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自己无理。他们收了学生的钱,没有服务好,还又当着学生的面分钱。这不是没事找事么?
  
  那时候我买的什么书记不清楚了,反正一个同学看了之后很羡慕。我们说自己花10元到路边小饭店吃饭,菜都吃不完。我们挑小肉圆,鹌鹑蛋吃,菜就不吃了。他们说肉都没见到,全体学生在罢吃。最后班主任出来做工作,平息事端。
  
  我不知道那些校长,主任,班主任是怎么想的?反正我读书的那个高中现在被撤了。学生少是一个原因,老师们心思没放在教学研究上应该是主要原因。
  
  在那里读了三年书,我都没见过学校有图书馆。实验楼下面有个小教室里面好像有些书和报纸,但是从来不给学生看的。那里的书,都没我现在的教室的书多。
  
  1991年我们家乡遭受百年未遇的洪灾。之后,台湾佛教慈济慈善基金会在里下河地区援建了100所学校。我们就读的高中就是当年援建的。我们是在新教学楼上学的第一届高中生。
  
  当时那么好的硬件设施提供给那些人,他们却把学校的牌子搞砸了,真是一群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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