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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方脑壳己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方脑壳还是回到写作文,钻研写作文了。
那个年代,学雷锋做好事,这类的作文一定会受到老师表扬。
方脑壳又挖空心思编了《牵老人过马路》,《捡了钱交警察叔叔》,方老壳为什么说编了这两篇作文呢?因为作文中的事压根就没在方脑壳身上发生过,只是因为老师提倡做这类好事,从最初的作文写作开始,方脑壳喜欢看书了,而且是图书,连环图书,家里穷,根本没书可看,有时向同学借书看,那个年代什么书都是禁书,方脑壳接触第一本禁书是《苦菜花》。
借来《苦菜花》,同学限定只借三天,三天后必须还,方脑壳必须承诺和守信,否则从她手里借不到书了,她叫程程,是方脑壳的邻居,也是方脑壳的同班同学,她从小跟舅爷一起生活,她父母原来也是跟舅爷一起生活,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她舅爷被定成反动分子离开大学后,她爸妈就搬出了这个家,程程打小跟舅爷一起生活,也十分亲近,舅爷十分宠爱她,有求必应的娇惯她,就是家里的书都不让她看,她说她舅爷有好几大箱书,藏在角楼上,她就偷偷看,而且,这些书不能让老师知道了,要被没收的。
舅爷后来在自已的一个学生帮助下,谋到一个放自来水挣钱的活计,当今但凡上了点岁数五十年代出生的人都知道,那个年代,毎家每户吃水,要到街上公用自来水处去买,一般的木桶一分钱两挑或一挑,守水桩的人每月向水公司交纳用水费,剩余的就中间价差就属自已的报酬,水桩无遮拦,虽说冬熬寒冬,夏守烈日,还是有点微薄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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