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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赶车回到老家,回到那大山里,回到了那避风避雨的茅屋,回到了我嫁入这里的栖身之地,这里的一山、一景一树一木太亲切了,都让我记忆犹新的感觉,有让我心情舒爽的感觉,我真忘不了这里,我生活了二十多年地方。
这里的空气清新极了,沁入心里的舒爽,这在大城市是完全享受不到的。
回到家虽然是将近黄昏,但仍可瞧见远处的娄娄炊烟,推门进得屋内,一股霉味扑鼻而来,拉开电灯,屋内桌上仍无尘埃,山里必然是山里,假如是在城里,恐怕已是厚厚一层灰尘了。
我把背包放在堂屋方桌上,走进了我的卧屋,还是依旧,撩起铺盖一角闻了闻,霉臭味让我立刻扔下了。
在后院墙足抱了一捆玉麦杆进屋准备升火烧水,刚一坐下准备点火,屁股后面被谁碰了一下,扭头一看,哦,我那“丫头”回来了,她是我喂的一条母狗,前阵子走时没告诉它,想必它过一阵子没看见主人回来,就会自动离开去寻找新的主人,唉,没想到,它还如此忠诚,你还把这破屋守到,真的死心塌地的不离开半步吗?我抚摸它的头,你这几个月是咋样生存的呀?我开始质疑我当初悄悄抛弃她进城的一万个理由。
锅里的水刚要烧热,门口出现了了一个人影,二楞子,“丫头”看见二楞子立刻扑了上去,那亲密劲不摆了,我明白了,原来是二楞子收留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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