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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时候,我和外公外婆生活在湖南长沙。外婆家就在小吴门的经武路,后来改成了建湘中路。下面说说我在文革中的一些经历,这都是事实的记录,绝无任何虚构和编造。
外婆家的隔壁,住的是她的弟弟,我叫他舅爷爷。舅爷爷有四女一男。他的大女儿,也就是我的大姨,那时在河西的长沙纺织厂工作。她们厂的造反派参加湘江风雷,和另一派武斗,她便不上班回家呆着了。后来听说武斗死了很多人,她的一个工友就在武斗中被打死了。
大姨没事就给我讲笑话和顺口溜,我现在还记得两句:“拿起热水瓶,打倒邓小平,拿起锄头把,打倒张平化。”舅爷爷识字,喜欢看报纸。舅奶奶不识字,舅爷爷有时候就讲报纸上的事给她听。当时的外交部长叫姬鹏飞,有一次舅爷爷提到姬鹏飞的名字,舅奶奶就说:“啊,鸡婆飞?还鸭婆叫呢。”
文革中游行是家常便饭,隔三叉五就有游行队伍打着红旗和横幅,喊着口号从家门口经过。我外公本来是个木讷的人,平时都不怎么说话。但游行队伍经过的时候,他却烧好水,在木桶里泡上茶,拿到街上给游行的人喝。一个从不关心政治的人,却以这种方式来参加运动。
外婆家对面是长沙邮电局,一个四层大楼。长沙天气热,我写字画画,家里吃饭都是在街上。有一次我在门口外坐着小板凳,在一个小桌上画画的时候,两个人骑着两轮摩托从门前经过。后面的那个人拔出**对天上开了一枪。街上的人吓得赶紧回家。外婆也赶紧把我叫进了屋里,然后关上了门。还有一次,我们在外面吃饭的时候,邮电局的两派要武斗。其中一派在邮电局的大楼顶上架起了机枪,另一派就占领了对面,也就是我家附近的民房。我们早就吓得躲进了屋里。后来两派终于没打起来,不然我们整条街就要遭殃了。
外婆是街道小组组长。上面有文件要传达,都是外婆招集居民开会。每隔三五个月,法院就会把案件材料发下来。外婆就把街道大妈们招集起来,讨论如何判决。碰到小偷小摸的,大妈们就说十年。碰到抢劫**以上的,大妈们就说死刑。过不了几天,法院的布告就贴出来了,那些**犯抢劫犯都判了死刑。再过几天,就会有刑车从街上经过了。
有一次发下来的案件材料中有个女人,才二十多岁。罪名是和多个男人发生关系。那时这种事这在长沙叫做乱搞男女关系,在北京叫搞破鞋。法院的罪名比较文雅,叫做流氓罪。大妈们最恨勾引她家男人的女人,于是就说判死刑,立即执行。没过几天,盖着红色大印的法院布告贴出来了。那个女人真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和小伙伴们在路口的一个大院子里玩,有人说刑车来了。我们都跑出去看。第一辆刑车上就是那个女人,背上插着标牌,头发被剪得很短。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记得她的脸像纸一样苍白。
荒唐的年代,荒唐的社会,荒唐的人。崇尚暴力,崇尚杀戮。时至今日,我们还要继续荒唐下去吗?现在看起来,文革绝不仅仅是毛泽东一个人的错,中国也不是没有再发生文革的可能。
再一次强调,以上全是实录,绝无半点虚构和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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