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文革的时候

热度 1已有 98 次阅读2015-6-18 18:11 |系统分类:心情日记| 判处死刑, 朱元璋, 判死刑, 流氓罪, 法律



想起文革的时候,法院把材料发到街道居民小组讨论,由街道大妈们判决。大妈们小偷小摸都判十年,抢劫**以上的通通都判死刑,连搞破鞋也定为流氓罪判死刑。法院也真的把搞一夜情的女人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看似搞笑的后面是血淋淋的暴政。杀人乃万恶之首恶,以法律的名义杀人同样也是一种罪恶。成天想着杀人的人,骨子里都透着邪恶。

 


拐卖儿童是罪恶,杀人是更大的罪恶!有人以犯罪为借口,却要实行人类最大的罪恶。上帝说:“不可杀人。”杀人乃万恶之首恶,支持杀人的都是邪恶的魔鬼,是上帝的敌人。

 


拐卖儿童和贩卖儿童是有区别的。拐卖儿童是偷卖别人的孩子,贩卖儿童是卖自己的孩子。不管是拐卖还是贩卖,暴力和杀戮都不能解决问题。消除贫穷,实现社会公正才是唯一正确的途径。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查山 2015-6-19 10:24
看来你并没有经过文革,胡编乱造的东西会误导人的。怪不得不敢把真实面貌告诉网友。
回复 sam9988 2015-6-19 19:20
查山: 看来你并没有经过文革,胡编乱造的东西会误导人的。怪不得不敢把真实面貌告诉网友。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就发生在湖南长沙小吴门经武路。您不能把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他的关注
暂无数据
他的粉丝
暂无数据

关于本站|Archiver|排版工具|手机版|文学博客网 ( 浙ICP备2022005477号-3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1-2024, Wxbk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