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已经深入我的骨髓,已经腐蚀了我的灵魂,她让我着了魔。在文学的王国里,就是做奴隶,我也愿意。
文字是一个个的精灵,你可以把它编成快乐的珍珠,你也可以把他们装成痛苦的魔鬼。
文学是毒,诗歌是毒品之王,写诗的人是疯子。但我不想当疯子,我深知,自己不是写诗的料,我没有一双诗眼。可是,急了,我也写一首诗,给自己看。
我爱诗,我喜欢诗经里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我喜欢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喜欢食指的相信未来,我喜欢庞德的地铁车站:人群中的面孔,湿漉漉黑黝黝树枝上的花瓣,我喜欢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泪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我喜欢余光中的乡愁。
我把这些诗当做宝石,反反复复的摩挲,我企图揉进自己的文章里。或者,在漆黑的夜里,在狭小的屋里,我用这些宝石给自己织一件裙子,在灵魂里,为自己跳舞,无需观众,也无需掌声,我只取悦我自己。
我爱诗,我远远近近的喜欢,深深浅浅的爱。
诗是什么?华兹华斯说:诗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可是现在好多人,都是闭门造车似的生拉硬拽,是歇斯底里,是东一榔头洗一棒槌。别人看不懂,自己也不知所云。诗应该是火山爆发,不吐不快。
余秀华火了,她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网上病毒般的蔓延。夸奖者有之,贬低者更是不乏其人,而且以前对她恶意诋毁的人也来谄媚。余秀华说,我还是我。
老实说,这首诗我看不懂,她到底要表达什么?她是在怎样的外物刺激下写的这首诗?我不知道。我想这首诗要是个健全男人写的,我就感觉有流氓的成分,可是余秀华,有脑瘫,是个高二就不上学的农民,女人,有着大胆叛逆,和些许暧昧。这话要是余秀华听了,她也许会不屑的对我说,你不懂诗。是的,我真的不懂。
我希望她火,毕竟诗写出来,除了自己欣赏,还是要人看的。只有火了,才有更多的人看,有更多的共鸣产生。但是,我不希望她火是因为她身体的标签。那是对诗歌的极大不尊重。诗是平等的,不能带有诗歌以外的成分,比如女人,比如脑瘫。
我希望余秀华在诗歌的道路上走的更远,尽管我不是很懂她,但是,我能看出天然的成分,没有雕饰,没有委曲求全。作诗就应该这样,我祝福她。我希望大家给她应有的尊重,海子已经走了,我们不能用我们的世俗的眼光再去扼杀一个独立特行的诗人。
余秀华,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