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

已有 31 次阅读2018-4-14 12:50 |系统分类:心情日记

第二讲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1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一节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

    一、社会主义国家对产品计划经济旧体制的改革

    我国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期间,实行了一套高度集中的产品计划经济的经济体制。其基本特点是:物资统购统销,资金统收统支,人员统分统调。这个经济体制,大体上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习苏联中央集权制经济体制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经济体制,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要手段,经济决策权过分集中,政企职责不分,否定经济利益的差别性,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极大地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世界上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先后不同程度地觉察到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弊端,并且各自根据本国情况采取种种措施进行改革尝试。最早的是五十年代的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经济体制改革,接着是六十年代的苏联的经济体制改革,然后是七十年代的波兰、罗马尼亚等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总的来说,各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都是十分艰难的,有的是反复多次的,虽然都不同程度上取得某些成效,但是都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困境。

    后来,便是八十年代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1880年开始,党中央主要抓了两件大事,一是搞农村家庭承包,二是搞沿海经济特区。农村家庭承包的推行,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大大调动了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短短几年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不仅农业生产上了一个新层次,而且林、牧、副、渔各业都有迅速发展,农村工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四个经济特区,通过对外招商引资和对内招雇工人,大兴土木建筑,创办工商企业,发展城市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果,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全国经济改革的先锋。随后,便掀起城市和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浪潮,全国各行各业全体人民都卷入这一大潮之中,对改革开放进行研究探索,不断创造新成就,不断取得新经验。

    二、我国对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探索

    我国旧的产品计划经济体制之所以统治三十年之久,其主要原因不在于苏联经验的影响,而在于这种体制借以形成的理论基础的指导。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某些言论,认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而自然经济、产品经济、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因此,在以往的改革中,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地采取一些补救措施,而不敢触动旧体制得以建立和存在的理论基础。正因为旧的理论基础未突破,新的理论基础未确立起来,旧的经济体制也就不可能得到彻底的改革。

    我国旧的产品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就是产品计划经济论,其实质是自然经济论。这个理论从表面上看同马克思、列宁的有关理论相吻合,而实际上却完全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他们的理论不是供人机械抄用的药方或施工的图纸,也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实践活动的指南。因此,坚持自然经济论、产品经济论、计划经济论,并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误解和曲解。现实的各国社会主义制度,几乎都是在生产力落后的封建制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即使社会生产力发展了,只要劳动者的劳动差别及由其引起的物质利益差别还没有消失,商品经济就不可能消亡,与商品经济同时存在的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消亡。当然,产品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它在战争时期和特殊抗灾时期,国家为了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国民经济是可以采用产品计划经济形式的,事实证明是可行的和有效的。即使在和平无灾时期,国家运用计划手段调节国民经济也是无可非议的。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既不能选择原始的过时的自然经济,也不能选择未来的超前产品经济,而只能选择商品经济;既不能排斥市场调节,也不能排斥计划调节,而只能选择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调节。以上所述两个方面,就是我们选择新的经济体制理论的前提条件。

    党的十二大提出,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概括,是对以往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首次突破,是对市场调节积极作用的首次肯定,它对于指导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它只是对计划经济旧体制进行了部分的局部的修缮,还没有触及旧体制的根基。于是,理论界便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新体制提出了若干理论方案,如有市场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有商品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最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被选中为我国新经济体制的最佳理论模式。

    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基本点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总体概括,是改革旧体制和建立新体制的理论前提,是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和根本的理论。它既能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点,又能表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是科学地概括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基本理论体系。我国目前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一切经济现象,都可以由这一理论得到说明,正是由于这一理论原理的确立,旧的经济体制才失去了存在的理论依据,从而为新的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有了这个理论基础,才能使我们制定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蓝图,并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个方向勇往直前。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基本点是:

    1、商品经济是经济形态,不是经济制度。商品经济是存在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多个社会制度下共有的一种经济形态,它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自然经济、产品经济一样,都是经济形态范畴,不是经济制度范畴。商品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它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不能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划等号,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商品经济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2、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调节手段,不是经济制度。计划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与市场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二者都是经济调节手段。资本主义有计划调节,也有市场调节;社会主义有计划调节,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可以搞计划经济,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可以搞计划经济,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离不开计划,也离不开市场,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善于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这两种手段,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搞资本主义。

    3、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当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国家宏观管理应从直接管理方式逐步转向间接管理方式。不能把计划调节和指令性计划等同起来,应当通过国家和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按照等价交换原则签订定货合同等多种办法,实现计划管理。

    4、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生产和经营。这就是说,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直接受市场调控,而间接受国家计划调控。计划和市场不是在两个板块分别调控,也不是在两个时间先后调控,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进行综合串连调控。

    5、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新经济体制。所谓有计划商品经济,就是指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由于实行国家计划指导,就必然存在国家计划和相应的计划机制;由于发展商品经济,自然也就存在市场和相应的市场机制。计划和计划机制,市场和市场机制,二者都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中,没有离开市场的计划,也没有离开计划的市场。这是因为:离开市场的计划,是无的放矢的空头计划;离开计划的市场,是无法控制的混乱市场。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要求:一方面,市场是受国家计划调控的市场,不是排斥国家计划调控的市场;市场的主体,是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企业和个人,而不是没有国家计划指导的企业和个人;市场的客体,是在国家总体调控下的社会产品,而不是脱离国家总体调控下的社会产品;市场是统一的、开放的、有序的、完整的市场,不是分割的、封闭的、混乱的、残缺的市场。总之,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市场调节是以计划体系和计划机制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而不是离开计划体系和计划机制的市场调节。另一方面,计划是在市场基础上的计划,而不是无市场的计划;计划的对象是通过交换转移的商品,而不是社会统一分配的产品;计划的尺度是社会生产商品包含的价值,而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时间,计划的依据是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而不是企业生产产品的实体数量;计划的实现主要是借助市场引导企业经营方向,而主要不是靠行政指令;计划管理目标主要是价值总量和结构调控,而不是实物个量调控。总之,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计划调节是以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计划调节,而不是离开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计划调节。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第二讲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2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二节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一、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存在的普遍形式

    在十九世纪中期,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曾经设想,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胜利,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全部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所有,建立单一的全社会所有制,消灭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消除商品生产。

    到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超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列宁根据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实践经验,指出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商品和货币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斯大林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时指出,由于存在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在一定范围内保留商品经济。这是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重大贡献。但是,斯大林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个人生活消费品是商品,而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承认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领域的调节作用,而认为只起影响作用。他的上述理论观点,对苏联和中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有较大的影响,如把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看成是对立的东西,不尊重价值规律的作用等。毛泽东同志虽然讲过生产资料是商品,讲过要学习运用价值规律,但从主导思想来看,仍然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纠正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

    社会主义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充分地证明了,商品经济是自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客观事实,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存在的普遍形式,这种普遍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社会总产品的构成来看,社会主义的总产品中,不仅生活资料是商品,而且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它们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货币仍然是衡量社会财富的价值尺度,是交换商品的流通手段。

    第二,从物质财富生产者角度来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的产品是商品,而且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品也是商品,它们都是商品生产者和商品需求者,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商品交换关系。

    第三,从经济运行机制来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计划机制起调节作用,而且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也起调节作用。

    总之,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过去,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曾试图实行非商品经济的经济体制,其结果不仅没有取得成功,反而遭到严重的挫折。

    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始人指出,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分工,二是资产属于不同所有者和经营者。揭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分工。人类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史表明,不论什么社会形态,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没有社会分工就根本不可能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开始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使原来各自单独综合性的生产,逐渐分裂成无数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依赖的生产部门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协作关系越来越密切,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不同个人之间,交换日益频繁,就为商品经济的存在创造了前提条件。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资产属于不同所有者。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和在不同部门、行业和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客观上就要求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与其相适应,这是由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决定的。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公有联合经济、公有股份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独资经济、中外合营经济、非公有股份经济、非公有联合经济。这些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形式,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都对各自的资产拥有所有权或经营权,他们之间交换产品必须采取商品货币交换的形式,他们各自的经济形态必须采取商品经济形态。

    第三,全民所有制资产属于不同经营者。从理论上说,全国的全民所有制资产都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即国家,全国千万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相互之间交换产品,并不改变所有权,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理论上的矛盾,即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企业相互之间交换产品,是不是商品交换呢?有人认为不是商品交换,有人认为这是披着商品交换外衣的产品交换。这个矛盾一直困扰了我们多年,使我国不敢大胆发展商品经济。直到改革开放后,我们实行了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改革,在不改变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使国有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权,可以独立自主地占有、支配、使用企业的国有资产。这样,不仅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的交换是商品交换,而且各个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所以,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是商品经济。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经济,它既不是旧社会的残余遗留,也不是由人们主观意志采取的一项措施,而是根源于社会主义客观经济条件的必然的经济形态。

    三、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不可逾越的阶段

    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从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史看,要经历

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阶段。自然经济的特点是,人类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的时期,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劳动产品主要部分不是为了交换,而是直接用于满足个人或家族的需要;家庭所需产品的主要部分不是通过交换取得,而是主要由自已生产。商品经济的特点是,人类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较高程度的时期,人们过着互相交换商品的生活。劳动产品主要部分是为了交换,而不是直接用于满足个人或家族的需要;家庭所需产品的主要部分是通过交换取得,而是主要不是由自已生产。产品经济的特点,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产生于人类社会生产高度发达和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时期。人们取得社会产品不再采取商品交换的形式,而是进行按需分配;企业生产产品不再采取商品生产形式,而是直接的社会产品生产形式。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由自然经济过渡到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一旦取得统治地位,便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这是因为,商品经济本来是由社会分工引起的,而它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部门齐全的社会化大生产,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同时,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出现的竞争,又从外部迫使商品生产者努力提高技术,改进生产工具,加强经营管理,从而大大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诞生二百年间,之所以能够创造出比过去一切时代要高许多倍的生产力,就是因为它冲破了自然经济的束缚,走上了商品经济的道路。可以说,人类近代生产方式的发展史,就是商品经济以其旺盛的活力遍及全世界的历史。一个国家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越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而建成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却不可能越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任何一个国家,试图逾越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从自然经济一下子跳跃到共产主义产品经济阶段,都是不可能成功的。

    我国在解放前,是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条件,商品经济很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建国后,由于我们认识上受传统理论观点的影响,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认识不足,使我国生产力发展受到很大的束缚。因此,要改变我国经济落后面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意义

    第一,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可以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商品经济是与社会分工紧密联系的,商品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就越细,专业化程度就越高,技术水平就越高。我国目前社会分工很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也不高。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就可以促进专业化协作不断发展,促进科学技术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能打破经济封闭和分割状态。商品经济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扩散力,它用廉价的商品去征服一切闭关自守的地区和部门,冲破自然经济的旧天地。因此,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必然会打破各种人为的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使社会主义经济的横向联系进一步加强。

    第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能更快地积累经济建设资金。我国是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各项建设都需要大量积累资金。而资金来源不可能依靠自然经济,而只能依靠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第四,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不断增长的,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只是限于最低水平的满足,而不可能是高水平的满足。要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第五,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差异性很大。只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才能使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进入商品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第六,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能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国商品经济的大发展,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一方面,商品经济发展所需的外国先进设备和技术,要通过从国际市场进口取得;另一方面,外国所需的我国产品,要通过我国商品市场出口而实现。所以,发展我国商品经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外经济合作。

    第七,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能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第三产业比较落后,其原因是商品经济不发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可以促进城乡商业、运输业、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

    第八,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还能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在自然经济影响下,人们形成了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如目光短浅,因循守旧,重农轻商,不讲效率,平均主义等。这些观念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思想障碍。商品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能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具体表现是:(1)打破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观念,要求独立自主和人身由。(2)不承认任何等级和特权,要求政治民主和经济平等。(3)反对愚昧和散漫,讲究科学和效率。(4)摆脱陈规旧律束缚,不断开拓创新。(5)克服僵化封闭,坚持改革开放。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第二讲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3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三节  社会主义经济的价值规律调节

    一、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存的必然性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是受价值规律支配的,只要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价值规律就必然会存在,所以说,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运动的基本经济规律,即一切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也必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对于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并且发挥作用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有过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三十年代,苏联理论界基于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否认价值规律的存在并发挥作用。到了四十年代,人们虽然承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的存在,但认为它不是一般的价值规律,而是经过人们改造过的价值规律。五十年代初,斯大林批判了所谓改造过的价值规律的观点,并肯定了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然而他只承认价值规律对流通领域的调节作用而否认其对生产领域的调节作用,并要对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施加种种限制,这种观点在一个时期内曾经产生过很大的影响。我们在建国后最初三十多年间,曾几次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并发挥其作用,因而在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遭到价值规律的惩罚,走了不少弯路,付出了不少代价,也取得深刻的教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既不是过去小生产的自然经济,也不是未来共产主义的产品经济,而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而,价值规律也就必然存在并不可避免地发挥它固有的客观作用。这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喜欢不喜欢,它都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并发挥其调节作用。

    二、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价值规律也就是商品价值运动的规律,商品价值运动是由价值形成和价值实现两个过程构成的,价值形成发生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价值实现发生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价值规律不仅是商品生产的规律,而且是商品交换的规律。因此,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可以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1、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从商品生产方面来考察价值形成,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生产者,由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的差别,使生产单位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不同。个别劳动时间,是指每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单位产品上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某一产品需要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创造个别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社会价值。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价值量不按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个别价值确定,而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价值确定。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往往是不一致的。生产条件好的生产者,生产每个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反,生产条件差的生产者,生产每个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在市场上,商品并不是按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个别价值出售的,而是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社会价值出售的。这样,就会产生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这一矛盾所反映的经济意义在于,它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客观基础。每个商品生产者都要在这一矛盾作用下,想尽一切办法降低个别劳动时间和个别价值,使其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以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上述商品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是指单个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这个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就商品生产条件而言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有第二种含义,就是指生产同类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只能是社会总劳动时间中按照社会需要所分配给它的份额,这是就社会对商品的需要而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是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一个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应当成为社会所需要并被社会所承认的劳动时间。每个商品生产者究竞应生产多少商品价值量,不是取决于个人主观意愿,而是取决于社会需要这一数量界限。也就是说,每个社会生产部门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数量,要同社会对它的需要量相适应,只有在这个限度内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才能成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否则,超出这个限度而多余的劳动时间就不是社会必要的,当然也就不会被社会所承认。

    2、商品之间实行以价值量为基础的等价交换

    从商品交换方面来考察价值实现,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商品交换必须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原则。价值规律是在供求变动、价格变动和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实现其作用的。在市场上,每个商品生产者都要将自已的产品与别人的产品进行交换,从而实现自己商品的价值。各种商品都应当按照它内含的价值量,在总量相等的前提下相互进行交换。只有这样,交换双方才能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商

品交换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当然,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竞争所引起的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和价格的波动,会使价格与价值经常出现背离现象,但从较长时期看,从社会总体看,价格与价值还是一致的。这种现象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而且这正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

    三、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作用

    1、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要素在各部门的分配

    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分为若干个大部门和小部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客观上要求按一定比例分配全社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由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市场价格会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上下涨落,而市场价格涨落又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当某一部门商品市场价格上涨时,就表明这个部门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小于全社会分配给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部门商品总供应量小于总需求量。于是,这个部门的生产企业便增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扩大自已的生产规模;同时,其它部门的生产企业也会将自已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转移到这个有利可图的部门,从而使这个部门的生产要素增多,生产规模扩大,成为强势部门。相反,当某一部门商品市场价格下降时,就表明这个部门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超过了全社会分配给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部门商品总供应量大于总需求量。于是,这个部门的生产企业便减少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缩小自已的生产规模;同时,其它部门的生产企业也不会将自已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转移到这个无利可图的部门,从而使这个部门的生产要素减少,生产规模缩小,成为弱势部门。所以说,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可以对生产要素在各部门的分配进行调节,使各部门的规模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生产要素在各部门转移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有逐渐接近平衡的趋势,但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又会使这种比例失去平衡,重新引起生产要素在各部门转移,从而再次实现新的平衡。我们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中,不仅要运用计划机制合理地调节社会生产要素在各部门的分配,而且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市场调节,促进生产要素在各部门的合理转移,以实现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

    2、价值规律激励社会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价值规律要求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对于所有的商品生产者企业或个人都是适用的,在等价交换面前人人平等,毫无例外和特殊。当某一企业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和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时,它的生产成本就低于社会平均的生产成本,它就可以比别的企业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相反,当某一企业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和个别价值高于社会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时,它的生产成本就高于社会平均的生产成本,它就不但不能获得超额利润或平均利润,而且还可能出现亏损。因此,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中,由于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会刺激企业和个人改进生产技术,改造生产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个别价值,使个别劳动时间和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使生产成本就低于社会平均的生产成本,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当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改进生产技术,改造生产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个别价值时,会使个别劳动时间和个别价值接近社会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使生产成本接近社会平均的生产成本,大家只能获得平均利润。但是,企业为了获得比别人更高的超额利润,又会掀起一次再一次的市场竞争,不断地进行技术革新,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因此,我们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中,不但要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鼓励科学技术发展,而且还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价值规律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和资产重组

    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供求不断变化,商品价格不断涨落,生产条件不断更新,促使生产和流通中的各个企业为了自已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展开激烈的竞争。其中包括价格竞争、原料竞争、市场竞争、技术竞争、资金竞争、人才竞争等。竞争的结果,是出现优胜劣汰和生产集中。有些企业在竞争中依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自身的努力,取得优胜并迅速成长发展起来;而有些企业在竞争中因缺少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致使微利亏损或者倒闭破产。优胜的企业会依据自身优势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吸收外来资产,而劣汰的企业为了起死回生转危为安而急于寻找出路,当这两方面需求相遇一起时,便出现了企业兼并和资产重组,出现大规模的企业集团和股份公司。资本主义经济就是从自由竞争走向生产集中、再由生产集中走向资本集中和垄断,使企业组织形式越来越适合现代化生产需要,使科学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使社会生产力达到历史空前的发展水平。因此,我们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中,不但要靠计划调节支持和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和资产重组,而且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在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和资产重组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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