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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办公室来了新面孔,按说业务公司,人员流动性大,来个新面孔,也是在平常不过的,人员来了又去,铁打的公司,流水的同事,可是这次这个人员有点儿特殊,说特殊,也不是说她的长相,她的长相也属于那平凡得在扎在人堆儿里不好找型儿的。是说她的穿衣,她有一身儿迷彩衣服,可是她穿迷彩上衣的时候,下面配条西裤,然后是个休闲鞋。穿迷彩裤子的时候,下面穿的是时装鞋。反正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有一天她很洋气的带了一顶帽子,身上是一件裙子和一条打底裤,再往下看,却是很煞风景,是一双已经很过时的方头鞋。我就纳闷儿了,我配衣服就够不讲究的了,还有人比我不讲究。我穿衣服就够乱的了。还有人比我更乱。
然后我们没事的时候就消遣她,平时就很注意她的穿衣,就议论她今天怎么搭的不对了,要是在配个什么裤子就会怎么了,要是什么鞋就更好了。给她起了个外号叫“乱搭”。
忽一日,我们办公室的帅哥突然爆料“你们知道你们所谓的‘乱搭’是什么学历吗?双硕士啊 ”。
我正在喝水,一口水,没把我噎住。“什么什么,就那个“乱搭”?双硕士?怎么可能,?土里土气的,怎么可能?”
帅哥说:“怎么不可能,那天我听见她在楼道里接电话,全是说英语。”
薇薇说:“是阿,人家穿衣服虽然乱,但是相当有素质。在洗手池的时候,她总是很谦让,很文气。”
我再看她的时候就满脸的羡慕,仰慕!其实仔细看她穿衣虽然乱,乱而不俗,而且很精致。让我想起鲁迅的小说里面的那两棵枣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还是枣树。这话要是别人说出来,那是废话,可是鲁迅先生说出来那就是艺术特色,这双硕士穿起来就是与别人不一样,那么有品味,那么精致,那么有特色。那么的让人学都学不来。相比人家而言,自己以衣服论人,多肤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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