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略读 12 名以制义,义以正礼

热度 1已有 314 次阅读2023-2-14 19:51 |个人分类:《春秋左氏传》略读|系统分类:谈书札记| 左传 名以制义, 以至于败

【桓公二年】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笔者曰,古时对取名有时比较随意,以至于出现不理想的社交层次、礼制及环境,以此出现乱的根本。可见名如其人,名称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社交基础,须予以重视。

     恒公六年,公问名于申繻。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此篇论取名切不可采用国家、官职、山川、隐疾、祭祀的畜生、器币等物。以此为名,则世事讳之,义礼乱之,于社交无益。

     古时封建国家建国,以中央集权制为大,须本大而末小,才合乎礼制,才容易控制,时晋立甸侯,周道已危,国家分裂已成必然。隐公元年,郑国的武姜太后帮共叔段请求京城这个封地,由于京城地域广大,比郑国的中心都城都要大。郑大夫祭仲谏曰:“都城过百稚,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国之三分之一,中五分之一,小九分之一。今京城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此之谓也。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他的关注
暂无数据
他的粉丝
暂无数据

关于本站|Archiver|排版工具|手机版|文学博客网 ( 浙ICP备2022005477号-3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1-2024, Wxbk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