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搞活和宏观调节

热度 1已有 66 次阅读2018-4-14 12:57 |系统分类:心情日记

第六讲  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搞活和宏观调节1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一节  我国的微观经济搞活

    一、明确企业的微观经济地位

    所谓微观经济,就是指企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它是相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宏观经济而言的。所谓微观经济搞活,就是指增强企业经济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企业的微观经济地位和作用主要是: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层经济组织,是国家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单位,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是社会生产、流通和建设的直接承担者,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细胞和微观基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现在,我国大中型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业和服务业的企业,已有一百多万个,职工共达八千多万人。仅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和利润,就占全国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些情况表明,企业是否具有强大的活力,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八千多万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对于我国经济的全局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对于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关键问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而现行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不是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而是国家主管部门的附属工厂,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的支配权都集中于国家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企业缺少应有的自主权,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因此,也不能起到微观经济的基础作用。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重点解决好这个问题。

    二、增强企业的经济活力

    增强企业的经济活力,主要应该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1、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过去,国家对企业管得太多太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企职责不分,政企机构合一,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为了使各个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国家机构必须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检查、指导和调节,通过税收等形式从企业集中必须由国家统一使用的纯收入。但是,由于社会需求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企业条件千差万别,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错综繁复,任何国家机构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迅速适应这些情况。如果各种企业都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那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压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有权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依照规定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有权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等等。总之,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这样做,既在全局上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在局部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

    2、确立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我国农村改革的经验生动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正确解决职工和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职工当家做主,做到每一个劳动者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注企业的经营,人人重视企业的效益,人人的工作成果同他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相联。现代企业必须有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生产指挥,必须有高度严格的劳动纪律,又必须坚决保证广大职工和他们选出的代表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业领导者的权威同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统一的,同劳动者的主动性创造性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劳动者的积极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发挥的必要前提。   

    确立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这两方面的正确关系,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本质内容和基本要求。要实现这个基本要求,势必牵动整个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需要进行计划体制、价格体系、国家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和劳动工资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三、建立企业的经济责任制

    企业的经济责任制,就是企业实行的责、权、利相结合的一种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企业在国家计划和政策的指导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途径。

    1、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经济责任制是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许多人在同一个企业共同劳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尤其是现代企业内部,分工细致,协作严密,连续性和节奏性强,技术要求严格,这就在客观上要求通过经济责任制的形式,把劳动者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有秩序地进行。

    其次,经济责任制是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具有各自不同经济利益的法人,企业的产品必须适销对路,才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实现产品的价值及其所包含的剩余价值。企业在完成国家税利任务之后,拥有属于企业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上,必须通过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加以保证;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換中,必

须通过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加以保证;在企业与职工的责、权、利关系方面,也必须通过经济责任制的形式加以保证。

    再者,经济责任制是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决策和指挥的权力,但是,如果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获得应得的经济利益,这种权力就可能导致瞎指挥。同样,企业劳动者对企业的发展承担着一定的的经济责任,但是,如果不把这种责任与其相应的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这种经济责任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承担和履行。因此,经济责任制是

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途径。

    2、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形式

    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不断变化、不断更新、不断完善的。从城乡改革的实践来看,承包制是现阶段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承包制在农村和城市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在农村,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责任制;而在城市,是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城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又有许多具体形式,如,一人承包,多人承包,领导班子承包,全体职工承包等。此外,企业租赁经营和股份制经营,也是经济责任制的重要形式。

    3、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责、权、利三个方面相结合。责、权、利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内容。其中,责是核心和实质,权是基础和条件,利是目的和动力。三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三者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企业经济责任制才能发挥其有效的作用。

    第二,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相统一。国家利益代表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必须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按规定上交国家税收,完成国家计划任务;企业利益是集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企业必须保留必要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职工利益是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企业必须按时足量发放职工工资,关心职工福利待遇,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职工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相联系。每个职工所得的劳动报酬,既与整个企业全体职工的劳动成果相联系,又与本人所提供的劳动及其成果相联系。因此,只有企业收入增加了,劳动者可分配的收入才能增加;只有职工多为企业提供劳动成果,职工本人才能得到更多的劳动报酬。

    四、完善企业的经济核算制

    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就是企业对投入和产出进行计算、分析、比较的经营管理制度。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是:

    1、资金核算。就是对企业所使用和占用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其要求是:核定企业资金数量,比较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取得的效益的大小,设法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和杜绝资金的浪费。

    2、成本核算。就是对产品中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进行核算。其要求是:核算成本数量,分析成本结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如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管理费用支出等。

    3、利润核算。这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在价格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成本越低,利润越高;企业成本越高,利润越低。企业增加利润的主要途经是: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产值,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

    五、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企业经济效益的含义

    企业经济效益,就是企业投入与产出的比较,或者说是劳动耗费和占用与劳动成果的比较。其中,企业投入的劳动耗费是指生产和经营中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企业投入的劳动占用是指生产和经营中所占用的设备、厂房、场地等。提高经济效益,即用尽量少的劳动耗费和占用获得尽量多的有用劳动成果。如果企业生产同样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所耗费和占用的劳动较少,经济效益就高。反之,经济效益就低。换言之,如果企业所耗费和占用的劳动相等,那么,劳动成果数量越多,质量越好,经济效益就越高。反之,经济效益就低。所以,企业经济效益与耗费和占用的劳动量成反比,而同有用劳动成果成正比。

    2、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途径

    一是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合理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控制资金的占用和劳动的耗费,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二是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比例关系,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按照生产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稳步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3、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标准

    第一,坚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资本家之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它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评价资本主义企业经济效益的标准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社会主义企业生产目的和动机是经济效益,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标准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既要考察企业消耗占用了多少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了多少优质合格的社会产品,又要考察企业资金的效用、成本的高低和利润的多少。因此,企业既要根据社会需要,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又要搞好经济核算,尽可能降低价值消耗和增加收益。二者要紧密结合,不可偏废。

    第二,坚持目前经济效益与长远经济效益的统一。社会主义再生产是持续扩大的再生产,企业一方面要搞好当前生产和经营,注重目前经济收益,满足社会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产品的短期需要;另一方面又要从长远考虑,搞好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注重长远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既要安排好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小项目,又要安排好一些投资多、见效慢的大项目,把目前经济效益与长远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坚持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社会主义企业不仅要讲企业经济效益,而且要讲社会经济效益,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原则是,在服从全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提高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现全社会整体经济效益。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第六讲  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搞活和宏观调节2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二节  我国的宏观经济调节

    一、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必然性

    所谓宏观经济调节,也称为宏观经济调控,它是指国家对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的经济活动进行总体上总量上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国家调节宏观经济具有客观的必然性:

    首先,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是一切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在当今世界上,完全没有宏观经济调节

的国家经济制度是不存在的。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曾经对市场采取过完全自由放任的政策,但是,当经历一次次世界经济危机大波动的痛苦之后,各国纷纷对国民经济加强了国家干预。其中包括: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实行国民经济国有化等改革政策。通过采用这些宏观经济调节措施,使经济危机的破坏程度大大降低。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也要求国家对国民经济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以便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其次,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有计划商品经济具有计划性和市场性两种特性。一方面,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国家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国计民生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直接宏观调节,另一方面,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国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对绝大部分经济活动进行间接宏观调节。市场机制可以自发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但市场机制也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只有依靠国家宏观经济调节加以纠正。所以,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

    第三,国家调节宏观经济是搞活微观经济的必要前题。从根本上说,企业和个人微观经济利益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才能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才能为微观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微观经济才能真正搞活。所以,为了搞活微观经济,也必须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总之,只有在微观经济搞活的同时,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才能使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实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目标。

    二、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

    1、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方针和政策。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科学地制定我国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长远目标和近期规划,使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协调快速发展。

    2、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实现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使整个国民经济纳入集约经营的新轨道。

    3、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既要体现各地区、部门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发挥各自不同的优势,又要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保证国民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和综合平衡。

    4、部署国家重点部门和重点工程项目。我国目前的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等重点部门,既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关键部门,又是相对比较薄弱的短缺部门。因此,对一些投资数量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国家统一部署、合理安排。

    5、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是微观经济搞活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条件,由经济信息构成并传播的经济杠杆则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工具,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应当由国家统一实行。

    6、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规范准则,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也有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和经济问题,需要依照法律进行调节和处理。因此,国家必须建立健全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把整个国民经济纳入法制的轨道。

    7、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发展对外贸易往来、资金融通、技术交流、生产投资、劳务服务等,都涉及国际交往关系,必须由国家进行宏观调节和管理。

    8、按规定的范围任兔干部。要使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以上所述八项职能,大体可概括为三条,一是指导协调,二是保障监督,三是提供服务。

    为了正确行使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必须认真贯彻政企职责分开和简政放权的方针:

    首先,必须把生产经营权放给企业。企业是经济主体,应当享有属于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国家机构是行政部门,不应该包揽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事务。国家只有把不该管的那部分权利放给企业,才能集中精力管好自已应该管的那些事情,担负起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

    其次,必须改变企业对政府部门的从属地位。政府和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管企业,企业的事情由企业自已去管。而政府和部门只是通过市场间接地同企业发生关系,这就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再者,必须建立政府机构为企业和基层服务的制度。各级领导机关的全部工作,都是要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发展生产服务。

    三、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手段

    1、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国家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利润、工资等经济杠杆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总称。经济手段之所以能够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是因为各种经济杠杆都代表着一定的物质利益。马

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物质利益相关。物质利益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各种经济杠杆赖以发挥作用的支点。只要国家对某些经济杠杆施加一定的作用力,那么,企业和劳动者就会作出相应的反映。从而,可以将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求的方向和轨道,使国民经济协调有序地运行。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有:

    一是分配作用。由于各种经济杠杆都代表着一定的物质利益,因此,它具有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功能。这种功能,是通过各个企业创造国民收入与实现国民收入之间的偏差来实现的。

    二是调节作用。经济手段既可以调节微观经济活动,也以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对微观经济的调节,主要从物质利益上影响企业决策,使之符合国家计划的要求。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主要是调节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调节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调节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三是控制作用。国家可以运用税收、物价、信贷等经济杠杆,把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指标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如控制全国工资总额、货币发行量、物价总指数等。

    四是动力作用。经济手段可以在一定限度内使企业收入增加或减少,因此,它能够刺激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巨大动力。

    经济杠杆应当综合利用。这是因为,国民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大系统,各部门各环节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形成矛盾统一的运动过程,单靠某一种经济杠杆进行调节,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各自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起作用,而不可能在一切条件下和一切范围内起作用。因此,必须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杠杆。

    2、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依靠国家行政组织采取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的总称。行政手段的实质,是以鲜明的权威和权力为作用机制,直接地指挥和影响管理对象,保证国民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并沿着国家指定的方向发展。

    行政手段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调节方法,因为国民经济需要有统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也需要有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而这些都要靠行政组织和行政指示加以实施。因此,行政手段是不可缺少的。

    3、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就是国家运用立法和司法对国民经济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的总称。在经济领域中,法律手段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商品市场中各经济主体都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在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必须制定一系列经济法规作为准则,正确处理各种关系,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制止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第六讲  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搞活和宏观调节3

《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

 

    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一、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基本含义

    所谓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就是从社会再生产全局出发,全面安排国民经济中各种主要比例关系,使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保持基本均衡状态。

    首先,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是指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总体平衡。它不是指某一生产资料或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的单项平衡,也不是指某一地区或部门供求关系的局部平衡,而是指全国范围内所有商品和劳务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保持基本均衡状态。

    其次,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是指国民经济相对平衡和动态平衡。它不是无条件的绝对平衡,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静态平衡,而是有条件的、基本的、可变的相对平衡和动态平衡。通过一次综合平衡,实现了暂时的平衡,但随着国民经济向前发展,又出现新的不平衡,又必须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综合平衡。这就是说,社会再生产是不断重复、不断更新的,综合平衡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必须随着经济向前发展,不断地发挥作用。

    再者,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是我国计划工作的基本传统方法。我国国民经济的计划工作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综合平衡法、定额法、因素分析法、比重法、系数法、比较法等,其中,综合平衡法是我国计划部门经常使用的基本的传统的方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其它各种方法也逐渐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

    二、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

    1、财政平衡

    财政平衡就是国家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基本平衡。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如果财政收入过分大于财政支出,就会有一部分社会产品得不到充分利用而成为剩余和积压物品,造成通货紧缩,物价下跌,使企业生产下降;如果财政收入过分小于财政支出,就会有一部分社会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而成为剩余和积压资金,造成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使人民生活水平实际下降。

    我国的财政体系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国家预算,是国家集中社会资金和分配社会资金的工具;二是国有企业财务,是国家利用价值指标管理企业的工具;三是预算外资金,是不纳入国家预算而由财政控制的供各基层单位使用的机动财力。

    国家财政的作用:一是分配作用。财政是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工具,通过财政收入集中企业单位的纯收入,再通过财政支出把资金分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用于生产和生活。二是调节作用。国家

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调节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三是监督作用。财政通过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2、信贷平衡

    信贷平衡就是信贷收入和支出保持基本平衡。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如果信贷收入过多,支出过少,那么,社会上货币过少,就会有一部分出现滞销积压,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如果信贷收入过少,支出过多,那么,社会上货币过多,就会引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使人民生活水平实际下降。

    我国信贷的基本形式有五种:一是银行信贷,即银行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二是商业信贷,即买卖双方发生的预付款和赊销等。三是国家信贷,即国家以债务者身份发放国库券筹集建设资金。四是集体

信贷,即农村信用合作社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五是国际信贷,即我国向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外国企业集团贷款。

    3、物资平衡

    物资平衡是指物质资料在总量和结构上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基本平衡。其中包括:生产资料内部原材料与加工工业的结构平衡;生产资料与积累基金的总量平衡;消费资料内部衣、食、住、用、行等方面的结构平衡;消费资料与消费基金的总量平衡;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交换关系总量和结构的平衡;国民经济三大产业总量和结构的平衡。

    4、外汇平衡

    外汇平衡是指国家外汇收入与支出的基本平衡。外汇收入的来源是向国外输出商品、技术、劳务等。外汇支出的用途是进口商品、技术、劳务等。当外汇收入大于支出时,便形成外汇储备;当外汇收入小于支出时,便形成外汇负债。如果外汇储备过多,就会减少应当进口的商品和技术,使一部分外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外汇负债过多,就会给我国造成极大的债务压力,影响现代化建设速度。

    综合平衡的内容,除以上所述四个主要方面外,还有劳动力平衡、人口平衡、市场平衡、地区平衡、部门平衡等。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各单方面都要实现各自平衡,各方面之间要实现相互平衡。当然,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国民经济就是在平衡与不平衡的对立统一中运行和发展的。

    三、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原则

    综合平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正确处理国民经济中各种经济矛盾和经济关系的过程。从我国计划工作的实践经验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国民经济是一个多地区、多部门、多层次、多环节的有机整体。进行

综合平衡工作,必须树立系统观点和全局观点,要全面规划,统一布局,兼顾各方面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要拣了芝麻而丢了西瓜。

    第二,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适当安排投资和进口,使建设规模与国力相适应。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努力,争取多搞一些基本建设,多投资一些项目,多生产一些产品,多进口一些技术和物资,以便尽快地改变我国落后面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又要谨慎从事,要对自已国家的财力物力有清醒的认识,对每项建设工程和进口物资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不能制定超越实际可能的高指标,也不要做目前力所不及的事情,避免不切实际的盲目冒进。

    第三,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因为重点建设是既对国民经济具有决定意义而又相对薄弱的主导环节,是主要矛盾。抓住了它们,其它矛盾就好解决了,国民经济就搞活了。因此,在综合平衡中,不可以平均使用力量,必须在这些重点部门和项目上多投放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对于一般部门和项目也不能丢下不管,应当给予适当安排。重点和一般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只有把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

    第四,坚持瞻前顾后的原则。要把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结合起来,把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保持国民经济的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持久性,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经济危机。为此,要正确处理人民生活与发展生产的关系,现行生产与基本建设的关系,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保证中华民族经济复兴的愿望和四个现代化的理想尽快实现。

 

(此文发表于《马克思主义与改革》(经济学篇),1988、8、1 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王振岳、吴秉今、刘润良、杨军,统纂王振岳。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他的关注
暂无数据
他的粉丝
暂无数据

关于本站|Archiver|排版工具|手机版|文学博客网 ( 浙ICP备2022005477号-3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1-2024, Wxbk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